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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的化學試劑使用規范是保證實驗室安全的基本要求。在使用化學試劑時必須遵守以下規范:
當拿取化學試劑前應注意化學試劑的外觀,檢查生產日期,禁止使用失效的試劑。如果懷疑試劑可能變質,應當檢驗合格后再用。使用中要注意保護瓶上的標簽,如果脫落應及時貼好。如果有損毀,應照原樣補全粘牢。
取用液體試劑時只應傾斜倒出使用,不得直接在試劑瓶中吸取。倒出的試劑不可再放回原瓶。傾倒液體試劑時應讓標簽在上方,避免滴下的試劑沾污或腐蝕標簽。
拿取固體試劑時應遵守“只出不回、量用為出”的原則。倒出的試劑有多余的話不得倒回原瓶。所以用牛角匙應清潔干燥,不允許一匙多用。
試劑存儲時應遵循的原則: 分類擺放。化學試劑較多時,應按各種試劑的化學性質分類保管。性質穩定的固體鹽類可按陽離子或陰離子分類,分開擺放,取用后及時放回原處。
劇毒試劑如氧化砷、汞鹽等存儲于保險柜中,并有專人保管。
易揮發的有毒試劑應存放在凈氣型儲藥柜中,并保證凈氣型儲藥柜24小時運行。當凈氣型儲藥柜的活性炭過濾器達到飽和后,要及時更換過濾器。
易燃、易爆試劑應儲存中鐵皮柜和砂箱中。
劇毒與易燃易爆試劑的儲存應必須遵守防火、防爆、防中毒的有關規定。